为了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在biwn必赢的执政能力,院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开展评选、表彰先进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先进党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按照中央和学校党委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善于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始终保持先进性;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学生党员的学习成绩达到本班前十名;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党的建设理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自觉做为民、务实、廉政的模范;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委员和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
⑵优秀党员20名(其中教工党员15名,机关支部、水产系支部、机电系支部、信息工程系支部、离退休支部各2名,其余支部各1名;学生党员5名,水产系支部2名,其余支部各1名);
⑶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其中3名从优秀支部中产生;其余名额不分配到支部,由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上报。
推荐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参评类别由支部决定。在推优过程中,各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质量。先进支部的评选,支部依据条件自我申报,院党委依据条件研究确定。
申报先进支部和推荐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支部填写《先进党支部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从学院网站下载),并附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不低于1500字),各一式两份,于2007年6月14日前报组织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届时只报名单不报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选。
经评选产生拟表彰的先进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院党委从中推荐6名同志(其中学生党员1名)向校党委申报先进个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并上报(学校表彰的学院不再表彰)。
各支部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